燕厦乡甘港村: 权责清单让“小微权力”不再“任性”

2017-07-24 11:16   伍伟, 孟军

云上通山报道(记者 伍伟 孟军)为规范村干部的“权力”,今年来,我县制定出台了《村级权责清单三十条》,将村级事务重大决策、物资服务采购、工程建设、财务支出、低保五保申请等10大类、30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利益的事项,按照办理程序编印成一目了然的流程图,明确各项村级事务决策、便民服务和惠民政策的办理步骤,确立统一的标准,让村民办事有章可循,让村干部为民服务有据可依,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无门、跑断腿等“肠梗阻”问题。

       7月20日,燕厦乡甘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有良带领村干部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挨家挨户给村民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权责清单三十条》相关政策。

       王有良说,救助、救灾都要进行公示、网上操作,要一视同仁,按章办事。

       宣传讲解中,王有良详细给村民讲解了救助救灾申请事项,城乡低保办理流程等村级权责清单三十条相关内容,让村民更直观、更具体了解三十条有关政策。

       据了解,自今年燕厦乡把甘港村作为“小微权力”试点村实施以来,该村通过培训学习、微信、上门发放手册等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小微权力”制度的宣传面,把《村级权责清单三十条》作为必背内容,纳入村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并公开发布具体操作流程,让群众随时随地可查看到村务工作权力事项和村务工作进展情况,真正落实了群众对村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甘港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定禄说,原来老百姓找村干部办事,觉得求人办事,老百姓没有底气,心里不舒服,现在有了“权责清单三十条”作依照,老百姓说话声音大了,有底气了。

       支书王有良告诉记者,他在村里已经干了快20年,以前村级事务管理是村干部说了算,部分村民认为村干部无人约束,把村里的钱想咋花就咋花。被误解后,有时态度粗暴,跟村民产生矛盾。现在有了村级权责清单,村里的一切大事小情都按流程操作,打破了以前的“一言堂”, 村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村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极大地增加了村民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信任感,《村级权责清单三十条》俨然成为了村干部的“保护伞”和“护身符”。

       甘港村党支部书记王有良说,在国家反腐倡廉政策向农村基层延伸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出台权责清单三十条,非常及时,给他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规范了行为,使村干部们开展工作有理有据,群众办事有章可循,让他们手中“权力”不再“任性”的同时,确保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稿件来源:通山电视台  实习编辑:阮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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