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通山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谢华杰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