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华杰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03-28 18:38  

(2024年3月28日通山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谢华杰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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