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咸宁市第一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收据在通山开具

2017-09-26 16:42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朱玲颖)9月14日下午15时,伴随着“吱吱”的打印声,通山县邮政储蓄银行新城支行的窗口传来一阵欢呼和掌声:“热烈祝贺我市第一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据成功开具!”当咸宁市地税局党组成员程志平双手将一张票号为421224003、金额为180元的“湖北省社保费专用收据”递给缴费人郑清平时,笑容洋溢在所有人脸上,这意味着我市地税部门正式铺开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

今年是“两保合一”的第一年,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近日来,为顺利接手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通山县地税局全力以赴、紧锣密鼓、多方协调,为开具第一张城乡居民医保收据争分夺秒地工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研究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事宜,组织人社、教育、地税、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骨干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着重对银行柜台缴纳、手机APP、电子税务局(村组归集缴纳)、办税大厅(学校归集缴纳)等核心业务详细学习。窗口人员多次在模拟环境下开具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据,精准录入缴费人相关信息,熟练掌握该系统的软件运用。截止目前,已顺利实现银行柜台缴纳、手机APP、电子税务局(村组归集缴纳)、办税大厅(学校归集缴纳)四种缴费方式。特别是手机APP缴费方式,缴费人无需出门、无需排队,指尖轻轻一点,搞定缴费事宜。缴费人不无兴奋地说“今年与往年相比,缴费方式更加多样化、人性化,确实方便、快捷了很多,我们为地税局点赞!”

9月17日上午,程志平还带队走访地税、人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服务窗口,仔细倾听业务需求,市地税局业务部门还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系统调试中出现的问题,有效保障了首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据的顺利开具。

编辑:Thi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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