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上访恶意敲诈构成犯罪依法严惩

2017-10-13 10:35   伍文俊, 陈继井

云上通山报道:(记者 伍文俊 特约记者 陈继井)近日,县法院对燕厦乡燕厦村非法上访人柯元芳以上访的方式敲诈勒索燕厦乡政府2万元进行一审判决。

据了解,在2016年6月,柯元芳与同村陈某因一块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就土地赔偿款等问题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的解决,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进京非法上访。2017年5月2日,燕厦乡政府工作人员赴京接柯元芳回通山,柯元芳提出必须要2万元才肯返回,否则将留在北京继续上访,为防止柯某在“一带一路”峰会期间上访闹事,燕厦乡将2万元打入其账户,在收到钱后,柯元芳与工作人员一同返回通山。

经县检察院公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柯元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进京上访为要挟,强行索要燕厦乡政府人民币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万元。

稿件来源:通山电视台 编辑:阮家威 责编:徐微 编审:乐有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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