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通山一男子顺走他人手机获刑

2017-11-16 11:13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陈继井、胡雁南报道:10月20日,徐某富收到刑事判决书后傻了眼,没想到顺手牵羊的举动竟让自己成了盗窃犯,被判处4个月拘役并处罚金300元。

经查,今年8月7日,徐某富到电信营业厅办理业务时,看到柜台上有一部玫瑰金的苹果6Splus手机,便起了顺手牵羊的想法,用一张宣传单将手机盖住,办完业务后,顺便带走藏有手机的宣传单,离开后迅速将手机关机。原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他的行为被监控拍得一清二楚。

通山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盗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8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Thi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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