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宋文定 柳铁)11月15日,厦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据了解,2016年6月,孙某驾驶的电动车从南林桥镇开往通山县城时,途经南林桥镇大垅口路段时,被同向行驶的徐某驾驶的面包车刮倒,造成两车受损、孙某受伤的交通事务。孙某住院治疗38天,共花费医疗费等近2万元。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徐某负全责,对于责任认定孙某、徐某和保险公司均无异议,但是在经济赔偿方面三方却产生了分歧,多次协商都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孙某一怒之下将徐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厦铺法庭的庭长徐爱华在了解案情后得知,双方矛盾的焦点就在这赔偿的数额上,为了能够帮助受害人早日拿到赔偿款,她多次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劝说孙某要理性索要赔偿,另一方面希望徐某及保险公司能够理解孙某的心情。最终,孙某同意做出点让步,徐某和保险公司也对孙某的遭遇感到理解,并表示要为孙某争取最大的赔偿数额,三方达成和解。最终交强险赔偿孙某及两个小孩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车辆损失费共计31000元,商业险赔偿孙某及两个小孩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9000元。
厦铺法庭通过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设身处地、真心实意帮助受害人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合法权益的法,得到各方当事人的肯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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