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对贫困患者住院进行追溯补偿

2018-01-03 15:00  

通讯员邓昌林报道:2017年12月30日,笔者从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县对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进行追溯补偿,全县共计追溯补偿7096人次,补偿资金763万元。

《通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追溯补偿名单》显示,九宫山镇南成村贫困患者成忠德,2017年3月至12月间因“高血压、脑出血”在省级医院、县人民医院、九宫山镇卫生院住院多次,医疗总费用126857.12元,政策范围内报销费用109574.74元,报销费用54041.42元,大病保险报销17070.29元,政策范围内综合补偿比例为65%。本次追溯补偿22027元,追溯补偿后,补偿比例达85%。

据了解,按省市要求,为减轻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该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低于85%的进行追溯补偿,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5%以上的目标。

目前,该县农商行已经按人社局核定名单进行拨款,将补偿名单下发到了各乡镇,并在各村组张贴。同时,各乡镇迅速组织干部进村入户与贫困人员见面,面对面解读政策,告知贫困人员持卡到农商行核对领取。确保贫困人员在新年到来之际能及时享受到精准扶贫惠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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