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无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018-01-05 14:50  

通讯员王谦报道:元月1日,是通山县城区全面禁鞭的首日,该县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多部门走上街头,对禁鞭区内原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走访发现,该县禁鞭工作成效显著。

巡查过程中,巡查执法工作专班分三路,分赴该县禁鞭区原烟花爆竹销售点和生活区,通过明察暗访和突击清查的方式,重点巡查经营点是否存有烟花爆竹,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销售行为,以及是否存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益于前期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市民的大力支持,经营户均严格按政策要求,停止了烟花爆竹销售,或主动将销售点转移至非禁鞭区,巡查过程中也未发现禁鞭区存在烟花爆竹燃放行为。

巡查执法工作专班表示,将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对违反禁鞭政策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鞭政策规定,共同维护好禁鞭工作成果,营造安宁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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