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通山县民政局创新“五个不准”促廉风

2018-01-16 15:00  

去年以来,通山县民政局结合自身情况,制订和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不准”,确保民政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了促使干部职工节前廉洁,创新“五个不准”工作法,即不准主管和分管工作职能刁难群众;不准向来办事的群众吃、拿、卡、要;不准搞职权工作与金钱礼品交易;不准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不准以权谋私损害干部形象。按照“五个不准”要求,该局一级抓一级,形成了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相互监督的工作新格局。同时,该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准则》和《党风廉政教育读本》等,通过反腐警示和身边的事例,提高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让党员干部做到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

在严格要求下,截止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巧立名目搭车乱收费现象,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规事件,全局上下风清正气,在工作上形成了一种学、比、赶、超的氛围。(通山县民政局 祝 林 涂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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