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陈继井 胡雁南)近日,我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青少年盗抢手机案件。
经查,2017年7月11日,陈某(另案处理)邀约吴某去偷手机,在县某网吧见到朱某正趴在电脑桌上睡觉,二人配合着将朱某的一部金立手机偷去,价值1522元。7月17日,徐某因没钱提议吴某去偷手机,吴某同意后,二人遂骑摩托车到街上寻找目标,行至唐家地大桥头时,见阮某正背对着公路玩手机,吴某便上前,趁其不备将其一部vivo手机夺走,价值1091元,随后二人迅速驾车逃离现场。7月21日,吴某、陈某、徐某及周某(在逃)在兴业街某网吧前玩时,吴某提议去抢手机,四人遂骑两辆摩托车到凤池山脚下寻找目标,当晚24时,发现行人赵某路过,吴某便冲上前对赵某拳打脚踢,威逼赵某交出手机,赵某不从,徐某和周某便上前帮忙,陈某则在一帮望风,殴打的过程中,赵某的vve投影手机掉落,徐某随即抢过手机,四人迅速逃离现场,赵某事后被鉴定为轻微伤,手机价值2412元。县检察院以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县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抢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徐某、陈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二人均系在校学生,平时表现尚好,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编辑:葛素文 责编:徐微 编审:乐有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