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县人社局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2018-02-07 14:48  

通讯员谢志书报道:“非常感谢你们,帮我们拿回了这些工资,我们可以踏踏实实回家过年了”,来自四川省冕宁县彝族群众马立哈拿着2000多元现金激动地说。2018年1月26日,通山县人社局将37964元农民工工资以现金的形式分别发放到来自四川省冕宁县彝族群众马立哈等27名农民工的手上。

据了解,马立哈等27名彝族群众2017年12月份在某农业科技公司基地造林。2018年1月工程完工后,包工头突然失联,近4万元工资无人支付。通山县人社局24日受理后,积极与该农业公司沟通协调,该公司同意先行支付。

临近年末岁尾,正是农民工讨薪的集中爆发期,也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攻坚期。近几个月来,通山县人社局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做好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当下人社局的重点工作,要求相关单位、股室积极行动、勇于担当,务必让农民工都带着工资回家过年。该局劳动监察、稽核、仲裁等相关部门强化协作、迅速行动,全面进行排查,做到了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10月份以来,深入建设项目宣传和调查150余次,受理投诉109起,案件12起,解决12起,金额40余万元。

通山县人社局局长陈德胜说,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关系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稳定和谐,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党和政府交给人社部门的任务,是人社部门的责任,是人民群众的重托。2017年以来,该局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履职尽责,实干担当,受理投诉156次,案件28起,立案5起,结案5起,金额1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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