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爱山诗会”征稿启事

2018-03-13 10:44  

爱山堂是通山历史上著名的古建筑。清同治《通山县志》载,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通山知县顾立于罗阜山麓、县治西建爱山堂,以前县令蒋之奇诗《我爱通羊好》命名。此后,爱山堂成为通山文化地标,文人墨客常聚集于此。明代进士林焦涯任通山知县7年,著有大量诗作,为继承前代名宦“爱山”情怀,将诗集定名《爱山堂集》,并请朱廷立作序。为繁荣诗歌创作,壮大文学队伍,弘扬爱山文化,打造地方品牌,决定从今年起每年举办一届“爱山诗会”。

一、诗会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新时代、新诗篇”为主题,借助诗歌艺术形式,铭书时代气象,关注民生情怀,体现和反映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展现全县干部群众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为实现“山通水富、绿色发展”营造强大精神动力。

二、活动安排

1.主办单位:中共通山县委统战部、通山县文联、共青团通山县委、通山县广播电视台。

2.承办单位:通山县作家协会。

3.活动时间:征稿从即日起截止4月15日诗会定于5月上旬举行。

三、征稿要求

1.诗会面向全县征稿,要求主题鲜明,格调高雅,语言新、意境美、立意好,作品风格、题材不限。

2.部分诗作要充分体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包括民营企业家、无党派人士、宗教人士、侨属等统战人士,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履职尽责、参政建言,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等方面爱党爱国爱家的深厚感情和回报社会的拳拳之心。

3.每位参赛者投稿不超过3首,现代诗、格律诗词均可,尤其欢迎新诗,单首作品60行以内,组诗80行以内。

4.杜绝抄袭、套改或化名多投,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新作,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因侵权引发的后果,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参赛作品务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职业、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作品发至邮箱:1370438557@qq.com,并注明“爱山诗会”字样。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诗会,设创作奖与朗读奖。诗作实行匿名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朗读暂设金奖8个、银奖12个,所有奖项均颁发奖金与证书。

五、其他事项

活动分作品征集、现场朗读两个环节,并分别设奖。征集诗作的同时,同步接受朗读者报名。

获奖作品将在县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通山政务网、通山周刊、云上通山、通山发布等媒体、公众号上发布,并择优向《湖北统一战线》、湖北统战部网站、“荆楚统战”、咸宁市统战部网站等省市级统战媒体推荐。主办单位有权将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用于各类宣传活动,不再向作者支付报酬。

联系人:

廖双河 15871944709

邓 磊 13545610106

中共通山县委统战部

通山县文联

共青团通山县委

通山县广播电视台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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