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高效开展诉前财产保全,效果立竿见影

2018-03-20 19:54   秦超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秦超) “还没起诉就拿到了欠款,你们法官不仅办事效率高,还处处为老百姓着想,真是百姓的贴心人呐。”申请人张某耀握着立案庭汪法官的手,无比感激地说道。近日,县法院成功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帮助申请人收回借款35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从申请人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到收回借款,前后才用不到两天时间而已。

被申请人阮某元因做生意需要,于2015年1月8日向申请人张某耀借款25万元,并约定利息月息三分。但被申请人仅还了一年的利息,余款一直赖着不还。同时,申请人张某耀得到消息,被申请人阮某元正准备把自己价值200万元的房子卖给黄某。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申请人于2018年3月7日向县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的房屋过户手续。鉴于情况紧急,汪法官立即安排部署,一方面严格审查诉前保全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及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做好保全准备,当日下午便冻结了被申请人的房屋过户手续。次日,得知自己的房屋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后,被申请人阮某元和买主黄某主动和申请人张某耀联系,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黄某替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还款35万元,并当场给付完毕。收回35万元欠款后,申请人阮某元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阮某元的财产保全,被申请人阮某元也顺利将房屋卖给黄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此,三方都对这样的结果表示满意。  

自县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建以来,本着“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的“双服务”理念,将立案、保全、调解、信访接待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前移。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通过采取保全措施,快捷高效化解矛盾,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防止了判决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葛素文 责编:徐微 编审:乐有钦 唐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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