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三无”四轮电动车整治行动

2018-03-22 17:02   王谦

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王谦)3月21日晚,我县交管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对城区无证、无牌、无保险“三无”四轮电动车开展整治,当晚共查扣“三无”四轮电动车6辆。

近年来,随着市民对交通出行的需求不断扩大,一种小型四轮电动代步车因其低廉的价格和舒适的驾乘环境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市民喜爱,在部分经销商的误导宣传下,市民误以为四轮电动车是新能源汽车,既环保又低碳,无需购买保险,不用上牌,不用考取驾驶证就能上路行驶。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市面上销售的小型四轮电动代步车,学名为“低速四轮电动汽车”,是一种时速低于70公里的简易四轮纯电动汽车。一般情况下,这种车子仅被允许在景区、社区使用,用于观光与代步,是不允许在城市主干道与公路上行驶的,且绝大多数四轮电动车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性能无保障, 抗风险能力差,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

交管部门同时强调,如果所购买的电动车已被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话,市民在购买后也需要办理相关证照,购买保险,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如需经营载客的,也需要在取得合法资质后,依法依规运营。对不符合规定上路行驶和载客的四轮电动车,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扣车、罚款等处罚。

编辑:葛素文 责编:徐微 编审:乐有钦 唐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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