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突出环境问题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18-06-04 15:35  

(一)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省环委会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涉及九宫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采矿破坏环境问题的6家企业全部关停,并投入资金1500万元对采矿区实施复垦复绿,《湖北日报》对九宫山自然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对全县非煤矿山开展拉网式、全覆盖专项整治行动,井湾碎石矿、明水背后山矿山、新桥石航山大理石矿、横石畈中碎石矿、大畈彩辉大理石矿、开发区玄武岩矿山等8家矿山全部依法进行了关闭,并针对其他存在环保设施不完善、未验先投等问题的非煤矿山,一律实行停产整治。

(二)开展河库专项整治。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河库管理措施更加规范、力度持续加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洪港中苏湖大理石工业园污水直排导致河流污染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责令17家企业停产整治,督促企业投入资金140余万元建设6000m3的污水处理池,实现了污水零排放,河流污染问题得到根治,《湖北日报》以“牛奶河”变为清水河为题,在喜迎十九大专栏中进行大幅宣传报道。针对宝石河沿岸石英沙厂酸洗污水污染河流问题,责令沿岸违法排污石英砂厂全部停产整治,待验收后方可复产。针对富水湖网箱养殖问题,县委、县政府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全面完成网箱围汊拆除,富水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为富水湖旅游综合开发奠定了环境基础。2017年10月16日,《光明日报》以“好日子就在绿水青山中”为题,对富水湖环境整治成效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开展企业污染专项整治。企业污染整治是环保工作的重点和焦点,每年坚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开展企业污染监管执法。近年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49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00余家,下达各类执法文书共计204份,按照“三个一批”要求,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75个,清理整顿规模畜禽养殖场87家,责令停产整治和处罚超标排污企业26家,依法强制关闭小造纸厂4家、矿山企业10家、石灰窑2家,成功查办2起非法提炼重金属案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督促湖北易立科技、景源生物科技分别投入资金700余万元、400余万元完善环保设施,有效遏制环境污染。

(四)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坚持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安排,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推进,成立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县“四大家”领导任副指挥长,环保、国土、住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指挥部。对照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清单认领整改问题29项,并按照一项问题由一名县领导挂帅、一个责任单位包保、一个工作专班主抓的“三个一”工作机制,逐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层层明确包保责任领导和单位,建立作战图、任务书、时间表,认领的29项中央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全部如期完成。此外,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8起信访件也全部按期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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