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7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成绩公布 咸宁获优秀

2018-06-21 08:27  

6月20日从省质监局获悉,依据《湖北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政府2017年度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如下:  

优秀: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襄阳市、咸宁市、荆门市。  

良好:十堰市、恩施州、鄂州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潜江市、仙桃市。  

合格:随州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

据了解,根据《湖北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市(州、林区)人民政府,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合格、D级为不合格。

(来源 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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