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规范权力使用 打造廉洁体系 通山村组干部争当勤廉标兵

2019-05-22 15:59  

特约记者 王能朗 通讯员 张勇 吴颖

村干部要用多少钱,村财务理财小组审定后才能报帐;村里要兴办公共福利事业,需经党群议事会商定后才能办……去年以来,通山县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了《构建“村官”保廉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用党群议事会、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规范村组干部权力,全方位打造保廉体系。

“警钟”长鸣,远离腐败

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普遍得实惠。通山县以“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在农村基层组织开展以建设“五好村支部”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到目前,全县“五好村支部”达到85%以上。

该县12个乡镇坚持把村组干部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点,坚持对村组干部敲“警钟”,引领村组干部自觉“拒腐蚀、永不沾”。去年以来,该县已对2016个村(社区)支书、主任和文书进行了一次全覆盖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等系统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村组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勤政为民的自觉性。

同时,该县启动为村组干部建廉政档案制度,对村干部实施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并将谈话内容载入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扎紧“篱笆”,规范权力

今年初,通山县出台的《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各村处置集体资产,必须遵循保值增值、集中处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审核审计“五项基本原则”,对所有集体资产处置严格实行资产评估、公开拓标、集体讨论、民主审议、乡镇审核、村务公开“六道程序”,给村组干部权力套上“紧箍咒”。

如今,在通山县,各村组干部明显感到,要动用“公家”一分钱,实在是“难上加难”。该县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按照“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切实发挥制度在防范和消除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其中,洪港镇全面提升村务公开质量,推动“公开结果向公开过程转变,公开总账向公开明细转变,公开内容的单一性向多样性转变”;九宫山镇在村(居)干部中推行职务消费限额包干制,探索建立“村官保康”考核奖惩机制;黄沙铺镇建立健全“党群议事会”制度,用民主规范村干部权力。

严惩“蛀虫”,震慑腐败

统计显示,去年以来,通山县已查处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11件,使一批“腐败村官”纷纷落马。通过对“蛀虫”的重拳惩处,让村干部不敢“靠近”腐败。

该县12个乡镇都将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向村一级延伸,制订了村干部责任追究、保廉承诺等制度,让村干部一有违纪违规苗头,就受到警告。

该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深入治理在公益事业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涉农补贴、扶贫救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了党的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在农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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