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湖北定了一件大事!全面实行!

通山县融媒体中心   2019-08-14 14:01  

8月14日上午

湖北召开全省推进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

会上宣布

湖北垃圾分类

将全面推行“四分法”!

湖北垃圾分类怎么分?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这意味着我省从试点垃圾分类阶段正式走向全面实行垃圾分类阶段。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方案和9部委通知要求,我省实施方案在借鉴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经验,在强调城乡一体开展分类的同时,注重把握重点城市、设区城市和县市差别,城市和农村的差别,确定不同城市工作目标。

根据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特性和处置特点,以简便易行、群众容易接受为原则,我省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网络图

5年,湖北垃圾分类“三步走”

据介绍,我省将在5年內,分三步落实方案——

2020年


武汉市、宜昌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襄阳市建成区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其它设区城市、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成区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县(市)选择1个社区和1个乡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宜昌市夷陵区、鄂州市梁子湖区、仙桃市、京山市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2年


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襄阳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县市建成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全覆盖,至少有1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至少有2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至少有5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00个,分类示范村1000个。


2025年


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

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500个,分类示范村2000个。


宜昌一小区居民按分类丢垃圾

多次违规拒不整改

收运单位可拒绝收运

我省将以全程分类为目标,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避免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投放环节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要求分类。

收集环节

合理设置环境友好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和容器标识;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范,杜绝混装混运;公示收集时间、规范收集车型标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及厨余垃圾(易腐垃圾)的收集(处理)单位(企业)应建立进出台账。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多次违规拒不整改,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

运输环节

各地建立和完善运输系统,严禁“先分后混”。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识;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收集暂存点布局;完善可回收物收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

处理环节

推进有害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有害垃圾全过程污染控制,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快餐厨废弃物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农村易腐垃圾就近进行生态堆肥处理;推进其他处理方式转型,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武汉10月或进行强制分类

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透露,我省拟 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优先纳入省级立法项目,有望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

《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将加快省级和设区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2022年底前,设区城市要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实施农户缴费制度,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制定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绿地、林地等土壤改良的补贴政策,打通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出路。健全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资源化扶持政策,促进再生产品利用。

武汉百步亭社区垃圾分类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垃圾分类怎么分,有哪些具体要求,已编制完成《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技术导则》,即将印发施行。目前,省委常委会已经同意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优先纳入省级立法项目,住建厅力争9月底前编制完成省级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并报送省人大,争取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

武汉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程,力争今年10月出台,尽快进入强制分类阶段。

湖北将迎史上最严“限塑令”

从新闻发布会上还获悉,《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采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从严实施“限塑令”等措施,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通过加强装修垃圾、废弃蔬菜果蔬资源化利用和禁止非生活源固体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减少末端处置量。

《实施方案》指出,我省将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外卖、快递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落实专项整治。鼓励居民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完善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管理办法,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倡导“光盘行动”。

此外,还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定点堆放。鼓励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配置就地处理设施,对废弃蔬菜、果品等实行资源化利用。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湖北垃圾分类真的来了!

你准备好了吗?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张倩倩、通讯员雷华、实习生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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