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日前,经湖北省公安厅层层把关、审核评选,通山县公安局法医徐宏发,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群众满意的民警”荣誉称号。
徐宏发现任通山县公安局副主任法医师职务。参加工作25年来,他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充分利用积累的丰富法医专业知识,为生者维权,为死者“发言”,勘查各类案件现场2000余起,为案件侦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和科学保障。
他是一名法医专家,也是一名专业学者。他结合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先后在《法医学理论创新与实践》《法医病理学》等法医权威刊物上,撰写了《泥土上少许血迹的提取技巧》《胸部损伤后肋骨骨折的诊断和鉴定》等10多篇科研论文。
25年来,他多次被评为全县“先进工作者”、通山县公安局“十佳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7年1月,当选为咸宁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获“全省群众满意民警”称号后,徐宏发表示,将以更加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更加勤勉敬业的工作态度,做亲民爱民的群众满意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