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1-6号令)

通山县融媒体中心   2020-01-24 20:42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1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城市公交线路暂停运营,下达如下命令:

自2020年1月24日0时起,通山县城市公交1路、2路、3路、4路、唐家地至山口线、唐家地至塘下线共6条公交线路暂停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湖北省文旅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防控工作要求,现就严格控制县内文化和旅游场所及活动,下达如下命令:

全县网吧、歌舞厅、电影院等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停止一切大型文化活动或营业性演出活动,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3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根据省文旅厅文件要求和23日县委、县政府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暂停景区景点以及旅行社营业,下达如下命令:

即日起全县景区停止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全县旅行社(含分支机构)从即日起到2月8日,暂停服务网点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原已组团的,1月30日以后出行的,一律取消,1月30日以前出团的,旅行社要主动妥善处理游客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阻止游客退团退费。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4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暂停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省市县际客运运营,下达如下命令:

一、通山县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省市县际客运班线、旅游客运暂停运营。

二、出租车前往武汉、温泉等方向车辆不允许出县城,外地的士不允许进县城。

三、本通告自2020年1月24日17:00时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5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防控部署,为切实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现就中小学、幼儿园延迟开学,下达如下命令: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幼儿园)一律延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开学。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6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启动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的决定,现对我县公路交通管制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通山县境内杭瑞高速南林收费站、隐水洞收费站、黄沙铺收费站和大广高速洪港收费站实行物理隔离封闭管制,允许杭瑞高速通山收费站进出通行。所有下高速公路进入县域内的车辆必须接受疫情核查登记和消毒处理。

二、对通山县境内G106、S209、S356、S415等国省道实行物理隔离封闭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三、对与邻县交界的县、乡、村道实行物理隔离封闭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本命令自2020年1月25日12时起施行,终止时间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另行通知。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编辑:谭梦星   编审:阮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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