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通山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山县融媒体中心   2020-02-26 22:24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冠防指【2020】68号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通山

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九管会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通山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通山外地人员

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通山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鄂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7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胡江玲任组长,县人社、开发区、科经、商务、文旅、外事、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健、医保、政务管理、通信等部门为成员的滞留通山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统筹做好滞留在通山的外省务工人员、学生、旅客等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组  长:胡江玲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游  涛  县政府办主任

张夏生  县委办副主任

陈德胜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张  凯  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赵正林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阮志刚  县民政局局长

金汉南  县财政局局长

万  强  县卫健局局长

余良文  县医保局局长

金武春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世德  县文旅局局长

盛学农  县司法局局长

成忠兴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汪晓记  县商务局局长

孔祥树  县教育局副局长

魏  霞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涂重斌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谭国健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李尚海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内容

(一)迅速摸清底数。

县公安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滞留在通山外地人员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协助各成员单位做好人员摸排,全面掌握各类人员具体情况,重点了解滞留原因、存在困难及主要诉求等,有针对性的做好各项工作。

县直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络员,并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填报《外地滞留通山人员摸底情况登记表》,于3月3日前报县人社局汇总(联系人:叶黎明,电话13807242212)。

(二)分类实施救助。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我县就学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并对滞留外地学生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县人社局:负责做好我县就业外地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对有就业愿望且通过健康检测、医学观察的人员,组织用工需求对接,有序引导到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已复工企业就业。

县开发区、科经局、商务局:负责做好主管行业内企业滞留通山外地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生活无着落、确有困难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并督促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滞留通山外地旅行社及游客的摸底排查工作。

县医保局、卫健局:负责做好滞留通山外地人员就医保障工作。

县外事办:负责做好滞留通山外籍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对滞留通山外地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通过12345服务热线、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平台,接受滞留通山外地人员困难求助,做好求助信息登记,及时报县指挥部。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滞留通山人员服务工作的资金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对所有滞留通山外地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统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公布求助方式。通过云上通山、通山政务网等方式,及时公布滞留通山外地人员服务最新消息,畅通求助渠道。(县人社局求助热线:2880099,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求助热线:12345)

(三)强化防控措施。组织医疗机构对滞留在通山外地人员进行监控检测,实施“红黄绿”三色健康码管理,对“四类人员”严格实施隔离、救治,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因工作疏漏出现新的传染源。


附件:外地滞留通山人员摸底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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