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3-31 11:18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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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省、市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为避免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殡仪馆、东牛山公墓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服务。恢复开放时间不早于4月20日,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县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二、县殡管所推出集体祭扫、网络祭扫、委托祭扫三项服务。安葬在东牛山公墓的逝者,由县殡管所组织工作人员举行集体祭扫仪式,并开通委托祭扫服务,服务时间为4月1日至4月8日。

三、加强农村地区祭扫服务和管理。对具备条件开展现场祭扫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各乡镇防控指挥部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细则,安排专人专班值守,引导群众分时错峰祭扫,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流;加强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四、继续停止宗族祠堂祭祀活动。全县范围内宗族祠堂继续关闭,禁止一切形式的祭祀活动。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县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五、加强部门配合。县民政、公安、网信、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宣传,提倡绿色文明祭扫,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花,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寄托哀思。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服务保障,高效有序开展祭扫服务。


通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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