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阚丽莎、吴莹报道:近日,通山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获“红旗党支部”荣誉称号。7月24日,通山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第三党支部书记王忠辉在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以《以“钉钉子”精神把党建工作抓细抓长》为题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你们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得好,‘红旗党支部’实至名归……”当天上午,通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学东率领县直机关各单位73名党支部书记到县检察院考察交流“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
近年来,通山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党的要求落实到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中,探索“党建+”工作模式,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尽责,促进党建和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发挥了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荣誉的取得来之不易,巩固荣誉需要更加努力。接下来,县检察院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将继续以创建红旗党支部为目标,以“六大”活动为抓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党建载体,有力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做表率、展作为,让检徽在党旗下熠熠生辉,为通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