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深入推进富水湖流域禁捕退捕确保湖区生态环境保护走在前列

2020-10-14 14:42  

○特约记者 徐大发 通讯员 唐成

“现在到富水湖流域巡查时,可以看见翘嘴白出现在水面,前几年是很难看见的。”近两个月,通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张远继经常参加富水湖禁渔常态化联合执法,他向笔者介绍:“富水湖流域实行全面禁捕后,生态环境及鱼类资源慢慢恢复,随着富水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以后可以在富水湖里看到更多鱼了。”

富水湖系长江中下游南岸的大支流,发源于九宫山和太阳山,为鄂南三大水系之一,曾有人誉之为“鄂南小漓江”。

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长江十年禁渔令,通山县应声而动。通山县政府县长、县禁捕退捕领导小组组长陈洪豪表示,通山县将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禁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再接再厉、持续用力,深入推进富水湖流域禁捕退捕,确保通山县禁捕退捕工作走在前列。

紧盯“船”,退捕无死角

“提前实施禁捕,符合政策更符合实际需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程涛介绍,县农业农村局派出16个督查指导组,深入18个行政村督办指导乡镇、村开展富水湖流域所有捕捞渔船和“三无船舶”调查摸底,全面核查渔船渔民基本情况,与管理系统逐一比对,做到不落一船、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全面核准渔船渔民基本情况,做到基础数据信息无差错。同时将禁渔期提前,与禁渔期实现无缝衔接,渔船应退尽退,应补尽补。如今在通山县,宣传动员、渔船回收补偿、渔民建档立卡、联合执法整治,一项项部署有条不紊,一项项政策研究出台。

锁定退捕对象,明确补偿标准,退捕工作“一帆风顺”。退捕方案出台后,通山县迅速实施渔船回收处置,短短半个月时间,971艘渔船已拆解上岸。

不符合条件的渔船如何处置?通山县启动了“三无”渔船的专项清理,锁定“三无”养殖渔船703艘,渔民1198人, 10月底前全部上岸。

聚焦“人”,安置多途径

退捕渔民安置事关长远禁捕,“禁”的前提是要全部实现“退”,“退”的关键是制定好退捕政策,落实好相关补偿,让渔民退得出、退得稳。7月20日,通山县就出台了补偿方案,明确了退捕的对象及具体的补偿标准,让退捕安置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通山县大力推进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通过企业推荐、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落实就业人数115人,通过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分期分批对有培训意愿的转产转业渔民进行针对性培训,涉及水电安装、计算机、种植养殖技术等多个项目,共培训渔民1200余人次。

通羊镇港口村村民徐红锦一直以捕鱼为生,上岸后他积极想办法转产转业。他说虽然自己的养殖技术还不够成熟,但是他对自己、对政府充满了信心,相信上岸后能找到致富的好路子。

退捕渔民徐红锦说,我们还是很理解支持这个政策的,现在养鸡鹅豚,每年收入五、六万。

严格“管”,执法全覆盖 实现禁捕水域长治久安,关键还是“管”,“三管齐下”的工作举措,让富水湖禁捕水域朝着“水清湖静”快速靠近。

部门联动“巡管”常态化。180多公里的湖岸线,18万余亩的富水湖,如何实现监管?通山县多部门联动,由县富水湖风景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乡镇执法队等执法部门成立执法工作队,启动常态化执法检查,确保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合力“严管”形成高压。7月中旬以来,组织执法行动211次,出动执法船艇和车辆230台次,参与执法人员1031人次,现场查获并销毁各类非法渔具632套、违法电捕设备21台(套),查扣非法捕捞渔船2 艘,行政处罚54人,行政罚款1.4万元,批评教育300余人,刑事立案1起,形成了有效震慑。

抓好“监管”斩断非法链条。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富水湖禁渔,根本还是要实现终端禁食。通山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流通市场进行常态化监管和专项治理,让违规产品“上不了线”“入不了市”“落不了岸”“见不了光”也“卖不掉”,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富水湖岸边等重点点位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杜绝非法捕捞渔获物、禁用渔具的网络销售,开设24小时举报热线,确保没有中间市场能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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