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在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暨城管领导小组第四次联席会议上,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10月综合评价情况,咸宁高新区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第一,嘉鱼县综合评价得分最后一名。综合评价排名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为咸宁高新区、市中心城区、赤壁市、通山县、通城县、咸安区、崇阳县、嘉鱼县。
九月份综合评价得分
通城县为最后一名,
↓↓
结果出炉!
通城县最后一名,
罚100万元
据悉,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月度评价第一名奖100万元,最后一名罚100万元,通过财政结算方式在评价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兑现。
01、综合成绩较上月略有提升
城市管理工作10月综合评价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月25日至30日对各县(市)建成区和咸安区、咸宁高新区、市中心城区的市区建成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主要评价内容为环境卫生、人行道秩序、立面空间、停车管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文明施工、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管理、公园、水域、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医院、社区(居民小区)等。综合评价采取第三方暗访抽检并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评价的方式进行。
10月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9.63分,综合成绩较9月略有提升,提高0.09分。从各评价区域综合成绩来看,咸宁高新区、通山县、通城县的综合成绩均有所提升,特别是通城县综合成绩提升幅度较大。
02、暗访抽检发现问题711处
在本次暗访抽检中,8个评价区域共发现各类问题711处,问题数量较9月份减少38个。从实地检查情况来看,虽然“环境卫生”类问题仍是主要问题,但是成堆成片大面积生活垃圾类问题明显减少,同时,“立面空间”和“市政设施”类问题明显减少。
问题反映较集中的有:路面、路边的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市民随意丢弃的废弃物类问题数量明显增加,本次评价共发现149处,占问题总数的20.90%,环比增长17.32%;沿街道路两边随意堆放的废弃家具、施工后遗留的建筑垃圾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本次评价共发现135处,占问题总数的18.93%,环比增长16.38%;“园林绿化”、“车站码头”、“公园”、“水域”等评价指标,虽然发现的问题数量比较少,但与9月份相比,增幅较为明显,单项超过60%,特别是“道路两侧绿化带存在踩踏、缺失、缺株、死株,黄土”等园林绿化类问题,环比增长171.43%。“城市水域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面漂浮物”等水域管理类问题,环比增长100%。
03、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通报中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避免考用脱节,做到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和干部选拔任用“双挂钩”。
通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全面达到日常管理无盲区、无盲点,清扫保洁全覆盖、无死角,努力实现城市更加有序、环境更加整洁、功能更加完善、市民更加满意的工作目标。通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做到城市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尤其是“立面空间”、“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公园”、“水域”“文明施工”以及社区、小区等日常管理工作,部门之间要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即时办结,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04、以评促改 以评促管 以评促靓
今年9月,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和市民满意度,按照城市管理工作“全覆盖、高标准、严考核”的要求,我市印发《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对城市管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考”, 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靓。月度评价结果公布后,由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及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评价结果进行讲评,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清单。整改清单下发至各评价对象,由第三方以暗访形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列入下月度综合评价成绩,形成考评、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落地见效、持续好转。
我市城市管理工作10月综合评价情况显示,全市8个评价对象有7个评价对象问题整改项得分为10分,还有一个评价对象问题整改项得分为9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较9月份提高0.09分。
来源:香城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