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 通山一纸检察建议催生矿山复绿投资3600多万元整治郭源矿区

2020-12-23 16:41  

通讯员程修颖、阚丽莎报道:近日,通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义晓带领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朱雄儒一行,在通山县洪港镇党委书记谭禛等人的陪同下,来到洪港镇郭源矿区实地考察检察建议落实成效。

“郭源村路边种植的都是杨梅树,看着长势不错,明年可以挂果创收了。” 洪港镇党委书记谭禛指着车前方的一块石碑介绍。

走进村里,白墙黑瓦、红砖绿树相互交错,蜿蜒的河流穿过村庄,河水清澈见底,一幅乡间山水画映入眼帘。

“因为离矿山近,村里的山和房子,以前都蒙着厚厚的一层白灰,整个村方圆几里都是灰朦朦的,村民们不敢露天晒衣服,田里的庄稼也都涂上了‘粉’。这条洪港河是几十年的‘牛奶河’,石粉混着河水就像‘牛奶’似的。经过整治以后,空气清新了,天空明亮了,河水终于变清了,多亏了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看着郭源村的喜人变化,谭禛高兴地说。

沿崎岖的山路进入山沟,前方大片大片的山体都被削去,露出白铮铮的岩体,或是堆积着嶙峋的岩石废料。山里一片寂静,少了往日喧嚣的机器作业声。可以明显看到的是,路两边的土地经过平整,农民种起了农作物,矿山变耕地。

落实检察建议责任主体、通山县林业局洪港镇林业站站长张方介绍:“这一片矿区经过综合整治,共计复耕复绿1200余亩,部分农户种植了庄稼和经济作物,主要是玉米、高粱、荞麦、红叶石楠,山上山下都种有松树、柏树、桂花树。后期,我们将进一步关注矿山复垦复绿情况,加强养护,助力破坏山的修复工作。”

矿山整治复绿是郭源村最有成效的变化。谭义晓介绍,洪港镇郭源矿区是一个饰面用青石板石材矿区,自1987年零星开采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涉及开采作业面39处,大小加工厂40多家。长期以来,该矿区存在非法采矿,无环保手续和设施,生产废水、废渣乱排乱放等问题,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

2019年6月,通山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郭源矿区的相关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同时,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的李某美、王某然等两起案件、六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让其为毁坏山体、污染环境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补植复绿。

检察建议下发后,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林业局和环保局三家联手共同对洪港镇郭源矿区整治,总投资3600多万元,拆除石材加工厂36家,拆除厂棚79个、厂房19栋,拆除机械设备140余台,拆除面积23000余平米,炸封石材矿口15个,累计挖运回填123.6万立方,复耕复绿1200余亩。

“一纸检察建议,让郭源矿区环境得到整治、矿山变青山,实实在在维护了公共利益。希望县检察院在今后的履职中持续发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也要处理好‘放管服’之间的关系,要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象。对于这种破坏资源环境的犯罪,应当遵循‘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让行为人自行承担修复环境的代价。”一路参观,一路听取介绍,省人大代表朱必海为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成效点赞,并为生态文明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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