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里发文:5年内 湖北这22组县(市、区)要“结对”!

2021-01-06 10:21  

近日,省政府官网发文

《湖北省实施山川协作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试点方案》


其中提到一个新机制

非常值得关注——

山川协作工程


全省将有22组县(市、区)

结对参与试点

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以产业协作促进

省内区域交流合作和协调发展


你的家乡会参与这个试点工程吗?

会有怎样的政策扶持?

快和湖北新闻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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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协作工程

是什么?

组织省内相对发达县(市、区)与欠发达县(市)开展产业协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欠发达县(市)“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在区域协作中逐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推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时间

及主要目标

     试点期为2021—2025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同步实施。


通过构建山川协作新机制,高水平建设一批绿色产业发展平台和项目,高标准建设一批城镇品质提升项目,高质量建设一批人才、科技、社会事业和群众增收合作项目。


     在试点协作期内,欠发达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指标年平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实施对象


参与山川协作工程的受援地从2019年底县域经济考核第三类县(市、区)排名靠后的县(市)中选择,支援地从全省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区)中选择。


省发改委结合受援地和支援地结对意愿,以及各地“十四五”发展规划情况,在统筹考虑综合实力、产业布局、资源禀赋、空间距离后,确定结对建议名单,报省政府审定后正式发布。结对县签订五年结对协议,每年初签订年度工作任务书,报省发改委备案。



湖北省山川协作工程试点名单

一、受援地名单

竹溪县、五峰县、宣恩县、英山县、竹山县、来凤县、郧西县、鹤峰县、巴东县、罗田县、孝昌县、建始县、咸丰县、浠水县、长阳县、通山县、秭归县、红安县、大悟县、利川市、房县、通城县。


二、支援地名单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汉区、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黄陂区、仙桃市、潜江市、襄阳市襄州区、大冶市、宜都市、汉川市、枣阳市、天门市、襄阳市樊城区、枝江市、钟祥市、宜昌市夷陵区、荆州市沙市区、赤壁市。



政策支持力度

有多大?

设立对口援建和奖补资金


设立省预算内山川协作专项资金,每年支持约50个山川协作工程结对共建项目。在确保各支援地对外帮扶力度不减的前提下,自2021年起,每年支援地向对口受援地安排不少于500万元援建资金,优先支持促进低收入群众增收、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结对共建项目。



加大优惠政策支持力度


优先支持参与山川协作工程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及省级开展的各项试点示范。在财政性资金安排上向结对共建项目倾斜。加大对结对县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项目支持力度。支持结对县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共享彼此间的各项优惠政策。



加强要素保障


优化土地要素资源配置。


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受援地生态功能区与周边省内城市生态受益区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优化配置环境容量资源,在能源使用、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方面,对受援地优先安排,鼓励结对县探索开展相互调剂。


鼓励金融业务创新,在依法合规条件下,探索结对县共建产业发展基金。


鼓励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重点任务


加强重大战略实施领域合作


支持结对县参与实施重大战略举措的试点示范,共同承担创建任务。


支持结对县共建省际合作开发开放平台。


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建立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长效机制。


推进山川协作产业园区建设


支持结对县依托现有的各类开发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产业园区,共建山川协作产业园区。


鼓励结对县采取股份合作形式成立山川协作产业园区开发公司。


鼓励支援地向受援地转移合适产业。


支持山川协作产业园区建设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加强产业分工协作


鼓励结对县每年联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受援地转移。


搭建企业协作平台,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支持受援地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


加快培育形成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


鼓励结对县利用大型展会、营销网络和互联网平台开展产销对接。


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和产业基地。


推动受援地农旅融合,共同建设开发生态文化旅游区。


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


重点支持结对县在“两新一重”、农村生态环境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合作。


鼓励支援地引导本地企业参与受援地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


深化人才引育和技能实训合作


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搭建省内劳动力余缺调剂服务平台。


支援地要帮助受援地建设异地引智机构,引进和培育高层次科技和创新人才。


共建山川协作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实行校校、校园(园区)、校企合作等灵活多样的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


帮助受援地建设或提升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园等创业基地。


每年安排专家双向交流挂职,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系统互派挂职。


深化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合作


开展“校际结对帮扶”活动。


鼓励支援地在受援地开展专家会诊、医疗(康复)帮扶,支持建设一批医院分院或医疗(康复)分支机构。


鼓励支援地帮助受援地推进实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来源:湖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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