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霹雳行动再发力 “老赖”及时把钱赔

2017-03-25 17:28   李姗姗

云上通山报道(记者 李姗姗  通讯员 陈继井)3月23日下午,在县法院执行局会议室内,申请人方某辉的母亲邵某妹从执行员手中接下一张16万元支票喜极而泣。

       2012年农历二月,被执行人方某鹏拆房重建,将泥工部分发包给另一被执行人夏某,申请人方某辉在楼梯间砌砖时,从天窗部位坠落至下身瘫痪。2014年7月,法院经审理判决由夏某、方某鹏连带赔偿方某辉损失71万余元。该判决书生效后,夏某向方某辉清付35万元,而方某鹏却以多种原因拒绝履行。

       2015年6月,方某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人员调查,被申执行人方某鹏经济来源状况较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方某鹏所有的位于通山县通羊镇沙堤村的一栋楼房予以查封。因方某鹏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16年7月22日以涉嫌构成拒执罪将方某鹏司法拘留。同年9月14日,方某鹏家属主动赔付部分款项,承诺余款16万元在2017年3月20日前付清,县法院决定对方某鹏予以取保候审。

       2017年3月13日,通山县法院启动了霹雳-2017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员提前告知方某鹏按时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面临被收监的后果。3月20日,被申请人方某鹏将16万元案款及时打入法院案款专户,才有了开头一幕。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稿件来源:通山电视台  编辑:徐微  编审:乐有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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