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法院异地执结一起小额信贷执行案

2017-06-06 10:45   陈继井, 郑翰

云上通山报道( 通讯员 陈继井 郑翰)驱车200多公里、多次奔赴通城县十多个部门了解情况、约谈调解合同纠纷双方。日前,我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竭尽努力,终于为申请人追回了案款20余万元。

       据了解,通城县鼎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吴某、罗某存在20万元借贷关系,黎某为该笔贷款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之后吴某、罗某无力支付利息和本金,通城县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随即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吴某、罗某、黎某诉至通城人民法院。

       因执行困难,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转交我县法院执行,我县法院于3月27日立案以来,针对案情,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分别对被执行人吴某、罗某、黎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押。经银行查账得知吴某、罗某无力支付贷款,只得由担保人黎某承担连带责任,划拨被执行人黎某的银行存款20余万,支付借贷的本金和利息。

       通城县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代言人说,移交到通山县人民法院后,法院组织了执行专班,在十天内就帮他们执行了本金13万利息3.9万,让他们的权益得到了最大的保证。

       执行法官徐唐发告诉黎某,这20余万可以向吴某、罗某讨还。在此也要告诫大家:签字画押非小事,弄清缘由再决定,一旦事情出差错,帮不了忙还担责!

稿件来源:通山电视台 实习编辑:阮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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