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主次干道经营秩序的通告

云上通山——通山县融媒体中心   2020-11-22 13:39   云上通山——通山县融媒体中心

广大门店经营户:

为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广大市民生活环境,根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城市主次干道沿街门店经营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城区主次干道沿街早餐、汽车修理、石材加工、废品回收等门店一律严禁出店占道经营,不得将垃圾容器、卫生工具、辅助器材等物品堆放店前。

二、城区主次干道沿街门店严禁外设冲洗设施,导致路面污水横流。

三、为不影响经营秩序,自通告之日起,各门店经营户自行规范门店经营行为,拆除店外水龙头、冲洗设施。对影响城市形象容貌的行为,县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停业整顿。

特此通告。


通山县城市管理月度综合考评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22日

(编辑:刘正杰  编审: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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